記者在二手平臺搜索發現,甚至有lululemon的全套服裝輔料售賣,包括吊繩、吊牌等。在一家店鋪內,出售的商品名稱為露露樂檬lululemon服裝輔料燙標,微立體標,多色可選,量多還可詳談,標價為6.99元。此款商品已經顯示超過200人想要,不到7元即可買到兩個品牌logo。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咨詢商品相關信息,店家告知此商品材質為熱塑性聚氨酯,是一種兼具橡膠彈性和塑料加工性能的高分子材料;當被問及如何使用時,店家表示可以通過熨燙的方式將商標附著在衣物上。
lululemon作為知名運動品牌,其單品定價頗高,一條瑜伽褲動輒千元。然而在二手交易平臺上,品牌商標卻以“白菜價”流通,最低幾元即可購得。這些商標的去向值得關注:部分消費者因衣物出現質量問題,試圖通過更換商標“補救”瑕疵品;另一部分購買者則是出于對品牌的向往,卻因高昂售價望而卻步,選擇以低價獲取商標滿足心理需求。
近年來,二手平臺上品牌“配件”交易異常火爆。記者調查發現,除運動品牌lululemon外,奢侈品牌包的防塵袋也成為熱門交易商品,部分限量款防塵袋售價甚至突破200元。此外,吊牌、包裝盒貼紙等也被打包出售。這些二手配件來源復雜:個人賣家多是從自用商品上拆卸后轉售,受限于個人物品數量,出貨量有限;而一些商家則批量生產仿冒品,以批發形式銷售,經營規模較大,市場流通量不容小覷。
二手平臺上品牌“配件”交易的火爆,背后反映出的不僅是消費者對品牌的追捧,更暗藏著諸多法律問題,特別是售賣lululemon的仿冒商標。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,根據我國《商標法》規定,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利。二手平臺上售賣的lululemon品牌logo、吊牌等配件,多為仿冒品,商家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擅自使用,違反了商標獨占權,屬于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,侵犯了原商標的商標權。但是如果售賣的為原品牌正品“配件”則不侵犯原品牌權利。
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,以及偽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,也屬于商標侵權。二手平臺上銷售仿冒的lululemon品牌logo、吊牌等行為,構成侵權。《商標法》規定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,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,沒收、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。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,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,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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